债务企业名称:**清****公司
所在地:**市**区荣国南大路与102国道路口西北侧
债权总额:199,992.02万元(截至2026年3月21日,该债权总额可能已超过年利率24%的上限要求,****法院认定数额为准,下同)
债权情况:****接受**长**镇化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托,对**清****公司1户1笔债权发布营销公告,截至2026年3月21日,该笔债权本金14,750万元,逾期利息28,410.96万元、罚息13,565.68万元、复利34,844.78万元、财务顾问费1,050万元,合计合同应收债权总额92,621.42万元。
****拥有**清****公司1户1笔债权,截至2026年3月21日,该笔债权本金10,000万元,逾期利息19,902.22万元,罚息6,922.67万元,违约金43,276.54万元,复利27,162.17元,财务顾问费107万元,合计债权总额为107,370.60万元。
综上,****有权对上述**清****公司1户2笔债权发布本公告,截至2026年3月21日,逾期本金24,750万元,逾期利息48,313.18万元,罚息20,488.35万元,违约金43,276.54万元,复利62,006.95万元,另有应付财务顾问费1,157万元,合同应收债权总额为199,992.02万元。
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物为“冀东建材大世界”项目一期商业房产131,304.61㎡(其中:地上房产面积76,210.2㎡、地下车库面积55,094.41㎡)及其分摊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项目二期78.6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部分抵押物存在出租、私售、抵顶工程款、被第三方占用、被第三方查封等瑕疵,请予以关注。
质押担保:债务企业全部股权,即:陈清泽持有的70%股权和钱慧娟持有的30%股权质押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陈清泽及其配偶钱慧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诉讼执行情况: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依法查封了债务人全部有效资产。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包括不限于招投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交易所挂牌)、债务减让、协议转让、执行和解、债务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①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②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④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⑤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⑥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⑦****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分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闫先生、曲女士
联系电话:0311-****3221、0311-****3311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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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