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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02
| 项目名称 | **市生态农业产业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黄甲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33333.3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谢嵬 |
| 联系人 | 吴晓澜 | 联系电话 | 156****8777 |
| 项目投资(万元) | 7805.92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大棚种植区占地面积 127 亩,其中:鹿茸菇大棚占地 40 亩,木耳大棚 80 亩,****服务区占地面积 7 亩(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2605 平方米,生产服务区建筑面积 2121.6 平方米);露天种植区占地面积 373 亩,种植木耳;配套建设场地内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等;购置生产相关设备。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地上构筑物拆除过程排放扬尘,市政工程施工建设过程排放扬尘。拟建项目规划用地内场地清理时,应随时洒水,施工渣土要在施工拆除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外运的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避免产生扬尘;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 1.8m的金属围档或围墙;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同时配备洒水设备,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施工路段伴以洒水车洒水方式来压实材料,在材料压实后,定期洒水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生活垃圾袋装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指定专人管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泥浆在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挖坑填埋,对于可回收的建筑废料,如破损工具等应予以回收处理。施工现厂内严禁随意丢弃和焚烧各类废弃物。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建立临时隔声障。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物料堆放场设置防风防雨设施,运输车辆采取遮挡措施。 | ||
| 承诺:**** 谢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 谢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