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开发区**御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设计单位:****公司
四、项目位置:**开发区新二中东侧碧水路中段
五、规划方案调整内容:
该项目一二期已施工完成,现针对三期进行优化提升。因场地高差原因,13号楼北侧与三期负二层及负一层车库间距为7米,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但因为间距过小,导致13号楼2层采光及通风较差,可通过调整地下室,增加退让间距,提升通风采光条件。此次方案将对该项目未建的三期地下室及13#楼北面室外景观进行调整。
六、调整后设计方案经济技术指标:
调整后项目总用地面积72750㎡,道路占用地面积1493㎡,净用地面积71257㎡,总建筑面积由305569.59㎡调整至305003.13㎡,减少566.46㎡;总计容面积219549.77㎡调整至219563.77㎡,增加14㎡;住宅建筑面积212070.32㎡,商业建筑面积3674.85㎡,幼儿园面积2477.09㎡,社区配套面积275.1㎡,消防控制室面积120.22㎡,物业管理面积843.23㎡,地下室楼梯间及设备用房88.96㎡调整至102.96,增加14㎡。容积率3.08,地下建筑面积80463.58㎡调整至79883.12㎡,减少580.46㎡,架空层及风井建筑面积5556.24㎡,调规阳台建筑面积2452.67㎡,调规阳台计容面积2452.67㎡,总户数1762㎡,总人数5638㎡,建筑占地面积14150.06㎡,建筑密度19.86%,绿地面积24943㎡调整至24937㎡,减少14㎡;绿地率35.00%,总车位数2150个,人防面积9800平方米。
七、公示日期:
2026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7个工作日
八、其他
1.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周边各单位及住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有关单位和住户的意见,并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2.查询网址:
http://www.****.cn/zwgk/zfxxgk/fdzdgknr/ghjh/ ****开发区官网)
3.受理电话:0851-****6606
4.受理地址:迎宾**50****管委会8楼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