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转运系统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项目招标人为****,首次招标时因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而废标,现对本项目组织二次招标。本项目招标公告完整信息已同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涉密端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某转运系统
1.1.2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3 项目概要情况: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涉密端招标公告信息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1.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陆军范围或产品范围),根据招标人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装备领域失信情况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配套供应商,主要配套供应商是指关键、重要分系统,具有独立功能的单机设备,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生产厂家];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1.1 项目实施要求
1.1.1.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1.1.2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详见涉密端招标公告信息,承制性质包括科研及生产),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1.1.1.3 投标人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专用车)生产企业,或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道路机动车辆(专用车)类产品。
说明:
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2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2.1 领取时间
2026年7月2日起到2026年7月10日止,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2.2 领取地点:**市**区杜家坎11号院。
1.2.3 领取联系人:高参谋;联系电话:158****3910。
1.2.4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1.2.5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委员会判**论为准。
1.3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3.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3.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公告附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在领取招标文件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现场核验),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涉密项目须证明领取人为本单位涉密人员,领取招标文件后交由本单位保密部门启封并寄回回执单;
1.3.3 保密协议及廉政承诺书(见公告附件);
1.3.4 提供声明函(见公告附件),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陆军范围或产品范围),根据招标人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装备领域失信情况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配套供应商,主要配套供应商是指关键、重要分系统,具有独立功能的单机设备,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生产厂家];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3.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3.6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
1.3.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专用车)生产企业证明材料,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副本。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1.4.1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8月3日0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4.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标书代写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一层报告厅(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4.3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8月3日0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4.4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一层报告厅(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5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高参谋;联系电话:158****3910
询问、质疑、投诉受理部门,联系人、联系地址等信息,请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涉密端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中查询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