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张槎工业区地块三北面道路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禅**张槎工业区五路。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张槎工业区地块三北面道路修复工程,工程主要内容为:重新敷设张槎工业区五路道路结构壁管及**雨水管,收集雨水后排至最近的雨水箱涵或河涌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总工期50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本工程的预算价为人民币607107.84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金额的92折,即人民币558539.21元,其中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人民币10587.52元。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验收,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一级建造师须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2)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在**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
(3)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3.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3 日(**时间)。
4.2投标人可于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地址:**市禅**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递交报名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本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本工程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门户网、**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及张槎街道张槎村村务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政府门户网及**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发布的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
7.异议与投诉
7.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投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标书代写
7.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6年7月2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8.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禅**张槎三路21****委员会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人民政府门户网、**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人民政府门户网、**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4项目性质: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项目,使用非财政资金。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开展招投标活动,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标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公司或单位获得本项目的相关招标信息。
9.5本项目招标人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工作部署,招标人主体名称将依法进行调整变更,原名称“****”变更为“**市禅**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名称变更后,其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单位性质和管理范围不变,变更前后为同一法律主体,对本次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标结果及后续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法律效力均无影响,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继续承继。
10.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禅**张槎三路21****委员会 |
地 址:**市禅**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 |
| 联 系 人: 陈先生 |
联 系 人: 吕工 |
| 电 话:0758-****5807 |
电 话: 0757-****022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