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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招标文件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设计资质描述是否存在有歧义,请招标人明确资质进行澄清。
回复:现调整为:(1)设计资质要求: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设计企业资质须满足以上二项中的任意一项。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以上内容。此异议回复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潜在投标人不再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