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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终止2025年**市****基地(园区)部分项目的请示》(彭农〔2026〕44号)、《****农业农村局关于终止2025年**市****基地(园区)部分项目的请示》(金农业农村〔2026〕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终止大模型赋能智慧化“稻菜”轮作技术试点项目、**县终止无人机多光谱植保技术试点项目。
二、项目终止后,请****财政局,统筹前期已下达的补助资金继续用于2025年、2026年****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同时加强对智慧农业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全过程管理,提升项目谋划和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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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