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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以及补充合同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7月3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6年第十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市东峰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1218.7471
2、****学校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结算评审 (预审:中诚信)送审金额:865.0576
3、铁井栏-紫芝街历史文化街区电力设施工程/小梨山路、大龙须巷、小龙须巷管网改造及弱电缆化工程等2个工程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684.9252
****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