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专场拍卖会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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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以下简称“我司”)接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委托,定于2026年7月2日10时至2026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对****相关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为保障拍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管理人。

二、监督单位

**省**哈尼****人民法院。

三、拍卖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

****位于**省**市春城路的土地及房产等相关破产财产。

(二)标的物基本信息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位于**省**市春城路215号,权证编号为****,终止日期2067年11月4日,土地用途为住宅,面积2503.93㎡。

2. 房屋建筑物两项:位于**省**市春城路215号的办公楼、C栋住宿楼。办公楼产权证号为**市房权证官字第****34135号,建筑面积3986.06㎡,总层高6层,1-6层为框架结构,1层部分为混合结构。C栋住宿楼产权证号为**市房权证官字第****34134号,建筑面积2789.94㎡,总层高7层,结构为混合结构,部分使用状态。

3. 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存放于**省**市春城路215号的办公楼现场的电子设备、办公家具。

(三)标的物注意事项

1. 上述资产整体打包并按现状(含瑕疵)拍卖及移交。整体打包拍卖的,以最终成交价按比例确定相应财产的实际变价金额,计算公式:相应财产的变价金额=[(相应财产清算评估价÷本资产包清算评估价)×100%]×最终成交价。竞买人必须在参与竞拍**行实地踏勘,没有参与实地踏勘而参与竞拍的,视为认可资产状况(含瑕疵)及公告等所有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资产状况、资产现状与拍卖公告描述不符等为由主张取消交易、减少交易价款、赔偿损失等。

2. 恒昊大楼办公楼及C栋住宿楼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均登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项下,未办理分割。受让方竞买后如需办理分割的,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我司及管理人对于能否办理分割手续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 恒昊大楼办公楼及C栋住宿楼存在租赁或第三方占有情况,详细情况请向我司咨询,我司及管理人对租赁或占有情况、资产数量、品质、性能等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我司及管理人将协助受让方交接租赁手续及清退占有人,受让方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租赁和占有等情况向我司及管理人主张取消交易、减少交易价款、赔偿损失等。

4. 存放于现场的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受停用时间较久等因素的影响,我司及管理人不对数量、质量、性能等做任何保证和担保,资产按现状(含瑕疵)进行转让,不再组织清点。

5. 上述拍卖标的物具体明细及详细情况参考******公司出具的国域评报****007622号《****破产清算涉及****总部相关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

6. 税费承担及预缴:本次拍卖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拍卖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含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当承担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城建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产权变更登记、转让及交付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应自行至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按照成交金额的8%将税费预交至我司指定账户,备注“(2025)云25破1号拍卖成交预缴税费”,逾期支付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最终交易税费以实际为准,如需补缴税费的,受让方应在收到管理人或我司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相应税费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缴纳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预交税费高于实际交易税费的,管理人在完成资产移交、转移登记后无息退还剩余费用。

7. 其他费用承担:如拍卖标的存在欠缴水费、电费、物业费等情况的,或成交后因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转让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在报名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须缴纳相关费用的情形。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前述情况向我司及管理人主张取消交易、减少交易价款、赔偿损失等。

(四)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

1. 评估价:¥43,528,656.00元(不含税价);

2. 起拍价:¥34,822,925.00元(不含税价);

3. 保证金:¥10,000,000.00元;

4. 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6时,看样请提前与我司联系预约,咨询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及预约现场看样等工作。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10日前与我司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联系人:马先生138****2226;吴女士180****2225。

五、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人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竞买人为企业的应系合法登记设立并处于正常年检有效期内。竞买人须不存在被吊销、注销、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委托竞买的,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司提交委托手续。

(二)竞买人在报名前须进行现场实地踏勘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并签署《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竞买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须提供《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关于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资质手续的原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办理竞买手续的,****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员工的相关材料。竞买人为公民个人的,报名时须提供《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手续的原件、复印件。管理人及我司有权对竞买人的竞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竞买成功后,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个人及签字盖章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共同承担法律后果。

(四)以上为线上发布公告结合线下预审报名资料要求,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五)为维护破产财产公开拍卖活动有序进行,便于管理人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本项目竞买人报名前须先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并书面签署《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后才可以报名。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我司及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我司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九、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税费、佣金、其他费用承担

(一)税费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我司将给予一定的协助。本次拍卖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拍卖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含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当承担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城建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所有税费、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产权变更登记、转让及交付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应自行至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涉及的其他费用如欠缴的水费、电费、物业费、产权转让登记与分割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欠费应当按照转让方的通知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视为放弃交易,转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并由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税费预缴: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按照拍卖标的明确的预缴税费比例将税费预缴至我司指定账户,备注“(2025)云25破1号拍卖成交预缴税费”,逾期支付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三)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7日内将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3.5%收取)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开户行:****分行**铂金大道支行;户名:****;账号:871********0801)。

(四)关于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在3日内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以交易平台页面所示为准)。

(五)其他费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受让方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提取的,受让方应支付因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管理人对任何原因造成的拍卖撤销,仅退还受让方缴付的拍卖款本金,不计利息。

(六)竞买人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预缴税费、拍卖佣金**台软件服务费的,拍卖方可以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买人承担其违约责任。

十一、拍卖报名保证金、拍卖余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场拍卖会者,请在2026年6月30日16时前携带《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及相关资质到我司办理报名手续,方可获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原路退还。****银行账户(账号:871********0801,户名:****,开户行:****公司**铂金大道支行)。

(二)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待拍卖标的过户移交提货完毕后无息退回。受让方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支付拍卖成交款和约定的拍卖佣金,若受让方违约,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委托人。

(三)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款支付至我司指定账户,备注“(2025)云25破1号拍卖成交款”,逾期支付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十二、拍品交付

(一)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我司(地址:**省****花园物业中心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拍卖款项结清后,我司将会另行通知拍卖标的现场移交时间,逾期不办理的,须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我司将会协同管理人将拍卖成交的标的物按照实物现状移交给受让方。没有房屋(土地)所有权证的土地或建构筑物的手续办理由受让方自行咨询了解办理,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事宜受让方须提前自行至相关主管部门了解核实,我司及管理人、法院对其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是否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不影响拍卖结果及各款项的缴纳。若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拍卖标的物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标的物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拍卖用地后续使用需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拍卖标的物用地情况、****园区产业定位等相关信息。

(四)拍卖标的移交的资产以现场实际资产为准。

(五)竞买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含名称、数量、状况等显性、隐性瑕疵)及资产过户登记等事宜自行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承担相应竞买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参拍即视为接受前述条件,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委托人不承担评估明细表记录的名称及数量与实物不符的风险。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需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我司、****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我司与管理人、法院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需亲自实地看样、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土地及房产交易中产生的税费及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包括补缴的税费及须补缴的其他费用,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及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拍卖人、****法院不作任何承诺。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状况(含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十四、特别提醒

(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马先生:138****2226;吴女士:180****2225;郑律师:184****8953。

联系地址:**省****花园物业中心3楼。

中拍平台咨询:400-****-5988。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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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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