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围海养殖项目10]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围海养殖项目10
项目地址:**市**市谢屯镇沙山村
建设内容:2宗围海养殖用海,总用海面积是56.5244公顷,采用斜坡式围堰围隔,养殖区域和周围水体可自由交换,养殖品种为海参(网箱+底播)。
项目性质:**(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吴经理
(3) 联系电话:139****3079
(4) 通讯地址:**市**市谢屯镇沙山村
(5)电子邮箱:****@163.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指南针****公司
(2) 联系人:张工
(3) 联系电话:155****2860
(4) 通讯地址:****园区三丰大厦A座1215
(5)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8il2gSIGRoDwXCREIpHTgQ 提取码: s5q6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前往建设单位进行查阅,查阅时间: 8:30~16:00(工作日)。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