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口岸办:
你办《关于启用****岸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21号泊位的请示》(闽口岸﹝202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岸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18—21号泊位对外启用。
二、你办要**有关单位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政府和码头业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查验监管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智慧口岸建设,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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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