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青河县幸福村北一区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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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幸福村北一区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评审〔2026〕85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7-02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幸福村北一区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幸福村北一区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类)》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地区**县幸福村,工作区位于**县以西,直线距离约7km,西距布和坝村约3.9km,行政区划隶属****地区**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E90°14′49.150″,N46°43′37.240″。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2000地形测量4.4522平方千米,1:5000水工环地质测量4.4522平方千米,刻槽722米,探槽500立方米,钻探2000米,各类样品2834件。钻孔29个,共设置钻台29个,每个钻台占地面积约30m2,每个钻井平台内分别设置临时堆土场(总占地面积5m2)、物料堆放区(总占地面积5m2)、泥浆配比池(1m3)等。**施工道路9814m,不设生活营地。


本项目勘查面积4.4522km2,其中临时占地面积约31086m2(天然牧草地)。总投资1196.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3.43%。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县幸福村北一区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局出具的《矿产**勘查许可证》(证号:T654********170****8801,有效期2025年6月24日—2030年6月24日)等相关资料规定,本项目符合《**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合理安排勘探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勘探方案。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严禁随意开挖破坏草原植被,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扰动地表土壤。勘查过程中对钻探、槽探边缘区域进行压实处置,防止风蚀等情况产生水土流失。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区堆放、分层回填,表土集中压实堆放并覆盖,施工结束后优先用于场地覆土恢复。施工车辆、机械严格按既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行驶和碾压牧道路面以外的草场、破坏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严禁捕猎、惊扰野生动物。勘探结束后应立即停止探矿采样活动,严禁“以探代采”,按照《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钻孔进行封孔、回填、平整场地,对全部临时占地播撒本地草种恢复植被,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至原有地形地貌与生态功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及槽探过程采取湿式凿岩作业;对临时堆放场堆土进行夯实并覆盖防尘网;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材料堆放整齐、加盖篷布;禁止大风天气施工;柴油发电机及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严禁超载,运输物料须封闭或遮盖严密。勘探期大气污染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要求。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每个钻井平台建设防渗泥浆沉淀池(1m3),钻井泥浆经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部分回用于钻孔,剩余部分用于勘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营地租赁就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勘查区设置1间可移动环保厕所(3m3自带污水箱),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箱,定期由吸污车抽出运至就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钻探遇含水层、漏失层须采取套管、注浆封堵等防串层、防污染措施,保护地下水环境;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油料存放地、泥浆池等易发生渗漏污染的表面,应采用防渗土工布(一膜一布或两膜夹一布的土工布,厚度≥5mm)或**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作防渗铺垫进行防渗处理,预防渗漏污染。在柴油发电机机台下方铺设吸油毡,柴油桶底部设置防渗托盘。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工序施工时间,规划勘探时间、设备布局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备操作,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时禁止鸣笛。勘探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钻探开挖土石方就近堆放,采取围挡和遮盖措施,分层堆放,工程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再覆盖表土;钻探泥浆及沉淀池底泥自然干化后用于探井回填,无法利用的****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置,严禁就地掩埋、焚烧垃圾。一般工业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探矿期间严禁野外生火、随意焚烧废弃物等行为,泥浆池、柴油发电机和柴油桶底部铺设**度聚乙烯土工膜进行防渗,现场配置灭火器材。制定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应说明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抢险步骤,规定抢修进度,限制事故发生时产生的环境影响。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6月30日


附件: 阿地环评审〔2026〕85号关于****县幸福村北一区石英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0629.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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