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平头镇罕山村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山西-晋中-寿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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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平头镇罕山村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6-07-02 19:50
项目名称 **县平头镇罕山村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7-02 19:50 至 2026-07-17 19:50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6105.91
工业活动历史 2012年 2015年 活动历史 2012年 2015年:****石灰厂在此筹建并投入生产,2015年因环保要求关停
地块规划用途 ****基地 地块详细地址 **县平****小组北侧
经度 112.817619 纬度 37.883742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04-20 至 2026-06-28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张静 单位联系电话 153****9459
样品检测单位
****
****集团****公司
钻探单位名称
****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否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地下水是否超标 否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静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3****9459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其他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杨守道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8****7256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报告主要结论

**县平头镇罕山村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县平****小组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12°49'3.43 ,37°53'1.47 ,占地6105.91平方米(合9.16亩),调查地块北侧为空地、郭家沟水井房,南****小组,东侧为涧河,西侧为大棚、采摘园。该地块历史土地类型为林地2266.27m2、草地766.99m2、工矿仓储用地2968.32m2、交通运输用地104.33m2,现****基地。

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

我单位承接本次调查工作后,立即组成了项目组,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文件及技术导则的要求,在资料收集、人员走访、现场踏勘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该地块的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并对地块土壤样品进行采样和检测。

根据钻探揭露的地层及其沉积特征,结合区域地质资料综合分析判定,在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调查地块地基土沉积时代及成因类型自上而下依次为:分别叙述如下:

①素填土(Q4ml) 褐黄色,稍密,潮湿,含植物根系,小石子。 ②粉土(Q4 al+pl) 褐黄色,稍密,稍湿,含云母、氧化物。③泥岩 褐黄色,硬,潮湿,含淡黄色团块。

根据初步采样及样品检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土壤45项基本项目+pH、铬、锌、六六六、滴滴涕、氨氮、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氟化物、苊、苊烯、蒽、荧蒽、芴、芘、菲、苯并[g,h,i]苝。检出项目共13项,包括pH、砷、镉、铜、铅、汞、镍、锌、铬、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硫化物,检出率均为100%,除以上指标的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45项基本项目+地下水常规项(pH、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氨氮(以N计)、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锰法,以O2计)、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铬、锌、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硫化物、苊、苊烯、蒽、荧蒽、芴、芘、菲、苯并[g,h,i]苝。

检出项目共计12项,分别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色度,除以上指标的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检出项目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基于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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