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破产清算一案,****法院于2024年8月6日裁定受理,并指定****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为全面梳理、核查债务人的财产及负债情况,保障清算程序的顺利推进,管理人现拟对外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公司清算工作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现将相关遴选及审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成立于2011年07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47416E。住所:****经济开发区柳沟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方杰;公司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杆塔、电力线路器材制造、销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要求
(一)审计基准日
审计基准日为2024年8月6日(即清算受理日)。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中选审计机构需对债务人进行清算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重点核查债务人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以下核查结果应在审计报告中载明:
1.****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完整性。
2.对债务人的各项资产(现金资产、不动产、在建工程、已建成房产、土地使用权、对外债权、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核查;对资产被查封、抵押、冻结等情况进行披露。
3.梳理自成立截至清****公司享有****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并协助管理人完成债权复核工作。
4.对债务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核查,对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进行核查。
5.****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的性质、数额。
6.****公司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并分析担保责任对债务人资产的影响。
7.对以下行为进行核查,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是否存在相应情形,如存在相应情况的,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对债务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进行核查;(2)对债务人的股东、关联方、高管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公司、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进行核查;(3)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可撤销情形进行核查,包括: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4)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个别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且该个别清偿没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5)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进行核查,包括: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6)核查其他违法违规的账务处理。
8.****公司的呆账、坏账的核销情况。
9.****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10.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报告、补充审计报告等)。
11.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审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要求补充核查的各类内容。
12.****公司现有财务资料扫描电子版存档。
三、时间进度要求
审计机构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并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人民法院/****法院对外委托库;
2.报名单位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3.报名单位需书面承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后,按公告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并适应破产案件动态审计工作需要,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财产调查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
4.本项目审计的相关费用待破产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报名单位不得以缺少费用、案件复杂等任何理由,怠于履行审计机构职责,拖延案件办理进度。为防止串标,审计费用设有保留价,最终中标价高于保留价本次招募作废,若违约,按中标价30%承担违约责任,本次审计评估预算为8万元;
5.同等报价的,报名单位最近三年内有办理过破产清算、清算、和解案件的审计工作或具有房地产行业审计经验,并出具相应报告的优先考虑。
五、报价预算
本次审计预算8万元,报价高于8万元无效。(含所有财务凭证扫描件)签订合同后支付4万元,出具报告并移交财务资料电子版。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有意向承接本案审计业务的机构,请于2026年7月7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通讯地址,报名截止日期以电子版申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收件地址:**省****中心十二楼,****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
凡龙律师:130 4551 8587
电子邮箱:****@qq.com
七、报名提交的材料(格式自拟)
1、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入库证明;
2、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执业证书及破产审计业绩简介;
3、本次审计服务工作方案(包含工作进度计划、人员配置等);
4、审计费用报价单(报价采用包干价口径,含税及一切差旅办公费用);
5、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无利益冲突等书面承诺书。
八、审计机构的选定
1.报名文件提交期届满后,在资格审查后,管理人将按最低价中标。加急标书代写
2.本次招标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一人投标即可中标。****协会公众号公告。
3.服务机构应对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关于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5.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通知备选机构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九、审计费用支付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审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3.审计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作为破产费用予以清偿。
十、附则
1.管理人依法履职,****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因此****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