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土地复垦施工框架入围项目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变更内容1:原招标文件商务详细打分内容: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满足业绩要求得5分,在此基础上,业绩金额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多得8分,上述业绩中,需提供市、县(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所有****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作废标处理)合同金额与发票不一致时,按照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作为合同的有效证明。 现变更后内容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满足业绩要求得5分,在此基础上,业绩金额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多得8分。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所有****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作废标处理),合同金额与发票不一致时,按照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作为合同的有效证明。” 变更内容2:原招标文件内容: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1时00分(**时间); 现变更后内容: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1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其他公告内容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本澄清修改后的统一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党政工作部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亚新煤层气****公司、伊犁亚新煤层气****公司、**地区亚新煤层气****公司、******公司、**亚新煤层气****公司等)
地址:****市**区**二街16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91-****1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518号**明珠一期1栋办公商业楼六楼
联系人:屈欢、吴文文
电话:150****7800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