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红柳煤矿封闭式储煤棚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灵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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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7-02
责任部门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煤矿封闭式储煤棚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煤矿封闭式储煤棚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576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红柳煤矿封闭式储煤棚扩建项目

**回族自治区**市灵****煤矿

****集团****公司红柳煤矿

众旺达(宁****公司

项目位于灵****煤矿,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6′30.958″,北纬37°51′11.675″。

项目建设内容:****煤矿现有工业场地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本次拆除现有储煤棚东侧墙体、楼梯、构造柱、组合钢柱、墙面檩条,**储煤棚长度89.9m,新增煤棚建筑面积为5800m2。扩建完成后整体储煤棚长度203.9m、宽度70m,总面积为13371.15m2,扩建储煤棚存煤量为6.0万t。扩建完成后储煤棚四周设四个车辆出口,中部为落料区,设1座4#圆柱形落煤塔,直径6.7m。沿煤堆外侧预留行车通道,宽4m。储煤棚内设喷雾抑尘装置(射雾器3台)。扩建完成后整体形成12万吨储存量的规模。项目总投资3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8.6%。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平整场地、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根据《****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建筑工地,需要做到六个百分百:①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②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③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④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⑤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⑵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和过滤处理后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依托矿井生****处理站进行处理。

⑶噪声防治措施

对施工机械噪声进行控制,选用性能好、低噪声的设备进行施工;对噪声较大的作业应尽量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施工,无法控制噪音的设备应对施工人员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单独分类收集****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部分和废弃土石方可送至其它建筑场地用作建筑路基、回填土方,进行综合利用,剩余部分由转运至本项目建筑垃圾专用处置场,不得随意堆放、抛弃,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2—2026),堆填利用作业过程中,应对作业面、场区内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对作业面回填压实后及时覆盖,车辆运输过程中做好密封措施。

②生活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矿井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进行统一处理。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本项目煤粉尘主要来源于转载、装卸和储存等生产环节产生的扬尘。项目采用全封闭储煤棚,在二期储煤棚四周设置固定式射雾器进行喷雾抑尘,在返煤地道受煤口给煤机落料点处装设置防爆脉冲除尘器进行除尘。全封闭结构从物理上隔绝了粉尘向外环境的逸散,固定式射雾器和防爆脉冲除尘器则有效增加了物料表面湿度,抑制了起尘条件,确保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被最大限度地控制在场界内,使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标准限值,减少物料堆存、煤炭装卸、配煤环节无组织排放;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时洒水以保持路面湿润,抑制车辆行驶扬尘,减少煤炭运输环节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技术可行,能有效降低各环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使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颗粒物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⑵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为输煤栈桥地面冲洗用水,经排水沟排至集水池内临时储存,****煤厂浓缩池进行统一处理;固定式喷射器产生的除尘废水全部损耗。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⑶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有溜槽、带式输送机等,应采取综合性降噪措施。①设计首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降低溜槽落差高度,在溜槽内铺设耐磨钢板或存料坎,以降低物料的撞击噪声。②在车间设计时,尽可能的减少厂房墙壁的开孔率和开窗率,并设置隔声门窗,以阻隔噪声对环境的辐射。

采取以上措施,经类比预计可降低噪声值:吸声结构10以上dB(A),阻尼减振5~10dB(A),在采取了以上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也不会对附近声环境产生影响。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机尾集水池底泥、除尘器收尘和废矿物油。机尾集水池底泥每年清掏两次,收集后运至煤棚内,掺配至产品中外售;除尘器收尘收集后送至煤棚内,掺配至产品中外售;废矿物油经密闭桶收集后,****煤矿危废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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