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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核准****沁**万35****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的申请》(焦电〔2026〕1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供电区负荷增长需求,优化区域内35千伏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沁**万35****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35千伏西万变位于**省**市**S306卫柿线与S238交叉口向南约200m路东。****电站围墙内进行,无需新征用地。变电站围墙内用地面积3103㎡,进站道路不变。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期建设规模为:**10兆伏安变压器1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表1。
四、项目总投资为34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85.7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银行贷款解决。
五、****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工程建设和 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5〕85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2。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 《**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八、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 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请按照《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有关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1、****沁**万35****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情况表.pdf
2、****沁**万35****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pdf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