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使用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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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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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使用管理的规定

各股、队、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强化车辆运维保障,严明工作纪律,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治超执法工作效能,确保执法车辆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依据上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及交通行政执法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执法车辆使用管理

1.证照专人保管。执法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照,****中队驾驶人员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确保证照齐全有效,严禁转借、损毁。

2.定点停放管理。严格执行执法车辆下班归位制度,每日工作结束后,****机关指定停车区域,及时锁闭车门车窗,切断电源。严禁执法车辆停放在私人住宅、娱乐场所等非指定地点过夜,未经批准违规停放引发车辆损毁、丢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中队及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3.专人专车驾驶。执法车辆实行“中队管理、专人驾驶、专车专用”模式,固定驾驶人员负责日常驾驶及管护。严禁私自将执法车辆转交他人驾驶,严禁交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严禁利用执法车辆开展学车练车等非公务活动。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中队长负主要管理责任,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4.用车审批管理。执法车辆仅限治超执法、应急处置、公务调度等工作使用。****中队负责人统筹安排,特殊情况、跨区域执法或非执法公务用车,****大队大队长,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车,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

二、加油卡使用管理

1.一车一卡管控。严格执行车辆用油专项管理,执法车辆实行一车一卡、车卡对应加油制度,严禁混加、错加。

2.规范加油流程。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驾驶员需随车携带加油卡,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遗失、转借。因加油卡损坏、加油站点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确需现金加油的,****大队大队长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事后及时凭正规票据按程序报销。

3.故障及时上报。加油卡出现损坏、失效、余额不足等无法正常使用情况,驾****执法大队报告,****大队统一办理补办、充值等手续,不得擅自处理。

4.严禁违规互换。严禁不同执法车辆之间互换、混用加油卡,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临时调整的,****大队长批准,未经批准一律禁止违规操作。

三、车辆维护保养管理

1.日常管护责任。各中队对所属执法车辆承担日常管护主体责任,驾驶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制动、轮胎、油液、灯光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开展加注黄油、补充冷却液、清洁空气滤芯等日常保养工作,及时排查并处置简单故障,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2.维修申报流程。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大队长上报,规范填写《执法车辆维修申报送修单》,明确故障部位、维修项目及预算,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严禁隐瞒故障、带病行驶。

3.维修过程监督。车辆送修期间,驾驶员必须全程旁站监督维修过程,核对维修项目、配件质量,及时反馈维修中发现的新增问题,确保维修质量符合标准,杜绝虚报维修项目、更换劣质配件等情况。

4.维修验收把关。车辆维修完工后,驾驶员须现场试车,全面检查车辆性能,确认故障排除、维修合格后,****维修厂家出具的单据上签字确认。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接车使用。

5.定期保养规范。驾驶员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及公务用车保养规定,按时完成车辆定期保养、强制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达标,坚决杜绝超期保养、带病上路行驶。

6.定点维修管理。执法车辆维修保****维修厂家进行,严禁私自选择非定点厂家维修。未经批准擅自送修的,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自行承担。因应急抢修、异地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在定点厂家维修的,****大队大队长批准,方可就近维修。

7.大额维修审批。执法车辆大修、总成修理,单项预算价格在10000元及以上的,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未经集体审批不得实施维修。

四、违章事故处理管理

1.违规驾驶追责。未经批准私自将执法车辆转交无证人员驾驶,引发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毁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违章罚款自负。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违章停车、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罚款、扣分等后果,一律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严禁酒后驾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醉酒驾驶执法车辆,严禁疲劳驾驶、违规驾驶。因酒后驾驶执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并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4.事故处置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并上报单位负责人,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划分按照交管部门认定执行,事故损失金额较大的,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处理;凡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驾驶员,必须向单位提交书面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并在当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附则

1.本规定由****负责解释。

2.本规定未涉及事项由**县****执法大队会议研究决定。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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