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社区、野坡片区****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曙光南路1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星沙街道开元路59号博雅例外第1栋516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范围:该保洁项目主要范围为:砂子塘街道 3 个社区清扫保洁和牛皮癣治理项目。包括:****社区、****社区、野坡社区片区范****社区指定) 2.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社区、****社区、野坡社区片区内的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空坪隙地、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的清扫、卫生保洁; 2、社区道路公共区域周边设施、围墙、路灯杆、沿街门店等牛皮癣的清理(不含建筑垃圾的清扫); 3、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运送。 (二)服务范围
(三)服务标准及人员配备要求 1、保洁目标及标准 ①.人工清扫作业实行两扫一保, 即早晨 5 :00-9 :00 、下午 1 :30-3 :30 实行普扫 ,上午9 :30-11 :00、下午 4 :30-6 :00 进行巡回保洁(夏季作业时间,上午不变,下午 2 :30-4 :30普扫,5 :30-7 :00 进行巡回保洁),清扫员将清扫的其他垃圾用垃圾车运至小区就近垃圾站,****社区厨余垃圾收集点。 ②.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 ”、“一通 ”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③.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路段每 30 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④.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 100%,保洁率达 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⑤.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7 对责任区域内进行保洁巡查,协助处置责任区域内大件垃圾,如不能提供线索或某处重复发现大件垃圾未及时处置,社区可视情况进行考核。 2、垃圾桶的清掏及维护 ①.两分类垃圾桶及时清掏、倾倒、复位,无溢出、无异味、外观干净无污迹。 ②.保洁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桶不满冒、不吊挂,每日至少 2 次收运,保持垃圾桶周边的环境清洁。 ③.垃圾桶清掏完后复位,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④. 垃圾桶等清洗在每天普扫后 2 小时完成,做到随脏随擦洗。 3、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①.定时擦拭路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少擦拭 2 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②.定时清洗、冲洗、擦拭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 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③.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④.地面油污及时处理,并见本色。 ⑤.****车行道、人行道、社区每周进行一次循环清洗。 ⑥. 配置机动处突车辆快速处理应急事项。 4、绿化带保洁目标及标准 ①. 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 ②. 目视无枯枝落叶,无烟头、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③. 树穴、花池、道路沿线无杂草丛生、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5、牛皮癣治理目标及标准 ①. 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 ” 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②. 日常维护:开放式小区楼**墙、公共设施表面、社区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③. 明确清除的时间: “牛皮癣 ”清理实行清扫工人区域包干,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临街 “牛皮癣 ”滞留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6、服务区域、非服务区域内应急处突 遇重要事项(上级各类检查),须听从采购方的指令,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2.人员配置要求
注:现场管理及作业人数不得低于26 人,并承诺按照**市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全员购买社保并保障清扫员享有政策规定的其它各项福利。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3.1供应商需提供 1 台工作巡查车应用于本项目,另按人数配备垃圾收运车和保洁工具。 3.2供应商须承诺按市场价格购置本项目现有作业设备。 4.其他要求4.1对清扫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和培训。路面人员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2作业质量考核奖惩: (一)处罚 依据社区网格巡查上报问题以及城管办随机抽查检查结果扣减供应商服务经费,具体标准如下:
2.被主管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按照每次 500 元标准处罚。 3.综合处罚:按照社区网格上报问题数,对供应商按下列标准实施综合处罚。 (1)社区网格当月采集同一处问题上报超过三次(含三次) 以上五次以下,扣除当月服务费用 2000 元。 (2)社区网格当月采集同一处问题上报超过五次以上,扣除当月服务费用4000 元。 (二)奖励 每月日常工作完成好,作业质量优秀,达到领导表扬和市民肯定的,给予适当奖励。 (三)淘汰、退出机制 ****社区提出服务不到位、不满意的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1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第2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229.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1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银行星城支行(****:800********2016)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18 —— 2028-06-17 五、服务地点 ****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6)履约验收标准: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提出建议。 6.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7.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需基础资料。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5.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构成犯罪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若乙方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人数在年度范围内累计达到总人事的3%,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必须依法为作业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 8.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相关资料。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 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5.乙方因未能如期开展或完成项目工作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服务期间获得和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有关的保密信息。乙方如违反保密约定,泄露相关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较为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为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