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印****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我校课后服务内容,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小学部2026年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及期限
2026年9月—2027年7月(中选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合同一学年一签,服务一学年结束后通过课程满意度调查,家长、学生、学校满意度达80%以上的培训机构,秉持双方自愿**原则可续签一年。如****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或管理要求,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或管理要求,机构方须无条件接受。满意度未达标的,或因中途存在违约、****学校取消入校服务资格的,则自动解除合同。
三、服务地点
****校内
四、公开遴选方式
1.遴选项目要求
在下午课后服务第二阶段(周一至周四16:40-17:40)开展学生特色兴趣活动(严禁出现学科类课程):拟遴选项目:体育锻炼类: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棋类、啦啦操、体适能训练……文化艺术类:舞蹈、合唱、管乐、书法、绘画、戏剧……科技类:机器人、编程、科技创新……其他:对学生学科素养全面发展有促进作用,能吸引学生积极参与的特色课程(非遗、小主持人……)
2.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1)服务机构应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并且机构必须在**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由艺术、科技、体育等行业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省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之一),同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学校****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健全的管理体系。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满足《**省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开展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校外培训,须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满足《**省科技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中规定的条件。
(4)参选机构年审合格,无违法、不良记录。
3.师资配备要求
(1)确保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教学、教研人员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具有学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符合《**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2)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
(3)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品行端正,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4.安全责任要求
****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入校机构要承担在校课后服务期间师生的安全责任。
5.入校规范要求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益学生素质发展,严禁入校商业夹带和商业宣传,入校培训机构及人员不得借机搞培训、招生宣传,不得诱导学生参与校外培训辅导、购买相关仪器器材或课程服务产品。
6.协议要求
在校内课后服务实施前,学校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列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相关事项,明确双方权责关系。
(1)学校不接受联合体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非学科类校****学校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2)建立评估和进退机制。制定可量化的满意度考核标准或评估机制,对培训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进行评估考核;对出现安全事故、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即可取消其入校服务资格。
7.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每课时不超过20元(不包含教材/教具费,具体教材/教具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收取)。同时,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进****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1048号)执行,收费标准要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服务的收费标准。
五、递交材料要求
1.附件1:承诺书、附件2:第三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课后服务申请表,按要求填好。
2.请登录“**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教育--校外培训黑白名单”,查询遴选机构是否在白名单内,标注出机构且打印该页作为佐证材料。
3.**市相关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办学许可证或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表。
4.企业法人有效证件(如委托办理还需提交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
5.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6.年检合格证明。
7.师资情况相关佐证材料。提供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技能)证书、教育领域相关从业经验或其他相关证明以及授课教师与培训机构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8.提供参选机构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无行政处罚承诺书加盖公章。
9.其他资料(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业绩材料、教学成效、**经验与核心优势(可附案例))。
六、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七、提交方式及地点
1. 全套文件密封装订后统一提交;
2. 提交地点:****小学部门卫室;
3. 联系人李老师:087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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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