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100万平方米聚氨酯复合保温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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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平方米聚氨酯复合保温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工业园**三路一号**捷西****公司生产车间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100万平方米聚氨酯复合保温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业园**三路1号**捷西****公司的装配车间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26分17.016秒,北纬24度21分50.553秒。项目性质属于**,租用**捷西****公司的单层装配车间,占地面积7652平方米,建筑面积7652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建设1条聚氨酯复合保温板生产线,年产聚氨酯复合保温板100万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懿****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