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上沪科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万台智能调节型阀门技术改造项目 | **省**市****工业园35号 | **** | 项目总用地面积19129.13m2,房屋建筑面积 19145.82m2,总投资 917.4 万元,生产包括金属机加工、 工件打磨、抛砂、工件清洗、装配试压、喷漆及烘干/晾干等工序,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 10 万台智能调节型阀门的生产规模。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喷漆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均纳管至青****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抛砂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包括调漆、洗枪)废气经“水帘+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无组织排****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 优化设备布局,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8-****080
通讯地址:**市**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