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眼科及心电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眼科及心电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预算金额:29.5万元
6.最高限价:29.5万元(其中:眼底相机15万;眼科显微镜5万;非接触式眼压仪8万;床边心电图机1.5万),单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式使用。
8.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具备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满足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加盖公章,并于2026年7月9日17:00(**时间)前,按要求将《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人员邮箱(****@qq.com,联系人:翁丹丹,电话:188****319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原件送至:**市真州镇真州东路802****广场511-512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线上或线下)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人:翁丹丹
五、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4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
联系人:翁丹丹
电话:188****3190
地址:**市真州镇真州东路802****广场511-512室
(二)采购单位:****
联系人:刘青
电话:0514-****6032
地址:**市刘集镇联营村刘联**侧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原件)1份标书代写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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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