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五官科、放射科、药剂科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清单)。
2.预算金额:47000元,报价包含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税费等包干费用,报价不能高出预算价,且不能低于预算价的50%。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1. 报价包含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等全部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
2. 需供货商提供产品报价单:须包含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参数、生产厂家、单价、质保期等信息。
3. 报价资料需加盖机构公章,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报价函、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不少于1年);
2. 供应商相关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n)、中****人民法院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截图内容完整清晰;加急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东县九所镇九所新区**大道北侧86****医院行政楼4楼办公室一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98—****2059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于 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末除外。) 将密封报价材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上述地址。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询价为最终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2.我院将自行组织评审,按照资质、产品、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对相同报价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3.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