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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市**区2026年中小学AI+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阳教报〔2026〕50号)收悉。**市**区2026年中小学AI+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各位专家审查通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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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中小学AI+智慧教育建设项目
三、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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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地点
**市**区田州镇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建8间教室,合计1155.16平方米,购置6套录播AI分析系统、2套智慧体育设备、2套多功能舞台设备、2套AI智慧幼教系统。其中,****小学****小学为AI多功能会议室2间,建设面积306.87平方米;****小学、****小学、****初中)为AI精品录播教室3间,建设面积397.47平方米;****中学(初中)****中为AI创客实训室2间,建设面积154.00 平方米;****中学(初中)为AI智慧图书馆1个,建设面积 296.82平方米;****小学、****小学、****小学,****初中)、****中学、**高中6所学校购置6套录播 AI 分析系统;****小学、****中学购置2套智慧体育设备;****小学、**高中购置2套多功能舞台设备、**幼儿园、第七幼儿园购置2套AI智慧幼教系统。
六、总平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布置方案。
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节能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节能措施。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82.98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粤桂协作资金。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市**区2026年中小学AI+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百****改革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