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

审批
江苏-无锡-新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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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市本级)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低合金钢用高性能焊接材料生产智能化改造项目

**市**区硕放街道**路108号

****

******公司

拟投资8000万元,在**市**区硕放街道**路108号原厂区内,对低合金钢用高性能焊接材料生产线进行技改,在原有焊材车间内实施,通过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更新,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生产。技改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低合金钢用高性能焊接材料12万吨。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5年8月25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6年1月4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5日和2026年1月6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2026年1月6日,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以项目所在地周边张贴公告的方式开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5.2026年6月3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镀铜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砂布带除锈废气、拉拔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硫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硫酸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施工期TSP、PM10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水洗废水、中和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中和+絮凝沉淀+过滤+RO+反渗透+膜处理+DTRO+MVR”处理后全部回用到生产线;镀铜废水经“调节+浓缩+蒸发+冷冻结晶”处理后全部回用到镀铜线。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pH、COD、SS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级标准,尾水排入走马塘。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表1排放限值。

(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仓库、硫酸储罐、氢氧化钠储罐、柴油库、污水处理站、****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焊接材料生产车间镀铜区等场所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定期排查并整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建设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及配套管网闸阀等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备实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公开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0-****5560;Email:****@qq.com

通讯地址:**市新金匮路1****中心12****服务大厅G区工程建设窗口,**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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