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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农村项目资产管理操作细则》要求,各镇街按照“村申请、镇级审核”的程序,并致函我局对已完**村项目资产进行确权。2026年6月30日,市水务局召开会议对各镇级街上报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审定和完善,现按照文件要求对**市农村水利项目资产进行公告,公告时限10天(即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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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