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泉湖镇花寨村农房改造示范点亮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办公厅****委员会省公共**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甘财采〔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受**区****委员会的委托,对“**区泉湖镇花寨村农房改造示范点亮化工程项目”通过“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公司、**中建建筑****公司、**鑫隆建筑****公司共计三家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采购内容:
**区泉湖镇花寨村集中点(二期)农房示范点架设安装3.5米高标准化太阳能路灯32个,单盏配置80W光伏板+60AH磷酸铁锂电池+30W LED灯头等;
花寨村六组农房示范点架设安装3.5米高标准化太阳能路灯24个,单盏配置80W光伏板+60AH磷酸铁锂电池+30W LED灯头等。共计56个。
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1276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太阳能路灯销售、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
六. 投标人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交易中心网的“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认证通过并进行相关资质的上传和本项目的报名、报价。网址:http://61.****.57:8003/switchPage
2. 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工作,如造成延误,投标人将承担所有损失;
3. 投标人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税金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5.投标人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接受公众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7月3日10时1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4日12时00分;标书代写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7月4日12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7月5日18时00分。标书代写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区****委员会
联系人:石 斌 联系电话:138****5168
地 址:肃****村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得志 联系电话:138****7011
地 址:**市**区阳关路23号
****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