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08
传 真:0438-****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前郭****加工厂建设项目 | **省**市**县海勃日戈镇 | **县深井子 ****公司 | **省****公司 |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海勃日戈镇,建设性质为**,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占地面积7756.86㎡,总建筑面积4650㎡。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及空地,****粮库闲置空地,西侧为G203国道,北侧为耕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3390㎡、设备间620㎡、污水站600㎡、一台4t/h生物质锅炉、鲜食玉米生产线一条等其他生产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投产后,年加工1000万穗鲜食玉米产品。项目总投资317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71%。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漂烫废水、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地作物水质标准后与制水废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用热及蒸汽由1台4t/h生物质锅炉提供,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确保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无组织粉尘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污水站产生恶臭气体采取密闭负压收集+UV离子除臭装置及消臭隔离等措施,确保恶臭污染物NH3、H2S满足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标准要求;施工期采取建筑材料加盖篷布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工厂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减速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并采取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东、南、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要求、厂界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玉米叶/须和不合格穗/段及时集中收集,外运用作饲料;锅炉灰渣和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污泥及时清运用作制肥原料;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置。 (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地面应做好水泥硬化,污水站、污水池等相关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防渗分区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八)该项目冬季不生产,不需采暖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