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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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10:33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汪营镇兴盛村、貊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汪营镇兴盛村、貊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1.53亩,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市汪营镇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收工作安排,自2026年6月4日起,****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6月4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征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市汪营镇兴盛村、貊丘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汪营镇兴盛村、貊丘村一地块征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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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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