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潭镇莳竹村厂房、原县二职及县八中部分屋顶公开招租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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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潭镇莳竹村厂房、原县二职及县八中部分屋顶公开招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3 10:09


我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名下资产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就本次有关招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1:该资产位于石潭镇莳竹村,宗地面积16114.5㎡,建筑面积8459.05㎡。租金底价为21.3万元/年起,租期3年,按年度支付;租赁用途及许可范围:(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2:原县二职位于杨嘉桥镇柳桥村,宗地面积57828.2㎡,建筑面积36063.48㎡。本次拟出租铸魂楼、启智楼、****基地共三栋房屋的屋顶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原县八中位于射埠镇霞湾村,宗地面积24997.98㎡,建筑面积19903.61㎡。本次拟出租两栋学生公寓及一栋教学楼共三栋房屋的屋顶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租金底价为1.7550万元/年起,租期20年,租金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租赁用途及许可范围:(以签订的《房屋屋顶租赁合同》为准)。

标的瑕疵情况:以土地、房屋现状为准。

租赁权期限为3-20年,租赁押金及租金按合同约定执行,采取先付后用方式。

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二、招租形式

公开竞价,以价高者中标。

三、租赁要求

限于商业服务且竞租人对招租标的物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

2.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

3.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及法律法规严禁经营的其他行业。

4. ****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5. 竞租人在竞租前应考虑出租地块是否适合自身经营项目,承租后其经营需要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如因经营项目未能通过相关行政审批而无法开展经营,所有损失均自行承担,与****无关。

6. 承租人只能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变更使用用途须经****同意。同时,承租人不得转让、转租资产,承租人若私自转让、转租,****将按与其所签租赁合同约定立即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资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

7.如公司计划公开挂网拍卖该处资产,则有权解除合同,租赁关系自动解除,买卖破除租赁,承租人必须承诺在限定期限内腾空清退房屋。未按期腾退,约定违约责任。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我公司将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8. 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四、竞价人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竞价招租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公章办理;个人凭身份证办理竞价招租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9日

(8:00-12:00,14:30-17:30)

(三)报名地址:**县易俗河镇天易大道8号8803办公室。

(四)联系人:刘先生

(五)联系电话:187****2881

六、特别注意事项

1、竞价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到房屋现场进行踏勘并自行承担踏勘费用及安全责任等,竞价人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情况等为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

2、如只有一名竞价人报价,且该竞价人的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则由该唯一竞价人竞得本次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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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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