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03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6]007号
****新****基地项目总投资为51486.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河****经济开发区南一路004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9'54.063"、N36°32'8.137"。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6325.19m2(114.4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7757.06m2。****基地一处,其中包括综合楼1个、生产车间2个、门卫1个、泵房1个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化、绿化、室外管网等室外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新能源环卫车3500台、新能源冷藏车8000台、比亚迪新能源委改车20000台。项目2026****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备案(馆经开备字〔2026〕015号)。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新****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1)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硬化、密闭苫盖、物料运输车辆密闭、洒水抑尘和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运输车辆,使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采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部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剩余部分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弃土全部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营运期(1)废气:2#车间切割废气、固定工位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由2#车间中央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封闭喷砂房负压收集的喷砂废气与集气罩收集的打磨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经低氮燃烧器燃烧的天然气废气与经负压收集的电泳固化废气、喷粉固化废气一同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限值要求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要求,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喷粉废气通过负压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金属制品业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加盖密闭,投加除臭剂等措施,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淋雨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纯水制备浓水用于车间清洁及泼洒抑尘;生****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3/d)“格栅+均质调节+混凝气浮+A/O处理+沉淀+砂滤”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前处理热水洗工序。(3)噪声:产噪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废包装、金属下脚料、废焊材焊渣、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废细塑粉均外售处理;废砂、废粗塑粉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槽底残渣、废脱脂槽液、废陶化液、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电泳漆、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气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吨,氨氮:0吨,二氧化硫:0.544吨,氮氧化物:0.816吨。本项目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完成排污权交易。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应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