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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现将《**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6—2035年)依法进行公示。
本次规划修编范围总面积约为1131.59平方公里,主体分布于**至**片区,北起南洲大桥,南至留公村,**五江寨、旗山面,西至枫木寨。
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或建议(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于公示期内送达**市**区骖鸾路23号****322办公室。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限:自公示刊登日起,至顺延满 30 日止。
公示网站:lgw.****.cn
咨询电话:0773-****923
附件:《**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6—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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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