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 | ****0213MA1T8M7Q6A | 二泉东园9-1 | 90.52(均分制) | 31% |
| 服务类 |
| 名称:东绛派出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提供****食堂原材料供应、运输、搬运、卸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等配送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配送食材包括:肉禽类、冻品类、禽蛋类、调味品类、副食品类、蔬菜类、豆及豆制品类、水产类、米面粮油类、乳制品类(酸奶)、点心类、水果类、酵母及其他加工辅料类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内规定的时间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方式,合同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质量标准:食材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人不另行结算支付),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费率打七折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费金额(元):36680.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贡湖大道518号
联系人:范警官
联系电话:158****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社区11栋83-1
联系人:冯非
联系电话:0510-****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非
电话:0510-****061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