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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采购项目批前公示—****基地管束车用氢事项(管束车氢气+管束车运营人员服务) |
| 一、 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 项目名称:****基地管束车用氢事项(管束车氢气+管束车运营人员服务)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基地管束车用氢事项(管束车氢气+管束车运营人员服务 |
|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估算金额(元,含税):/ |
| 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与****公司、研发总院)签订战略**协议且战略协议中有明确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 |
| 依据公司或者本单位管理制度条款:战略协议 |
|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地址:** |
| 供应商资质情况说明: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氢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或经营资质扫描件(许可证有效期应至少覆盖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换证,需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证件); 3)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易制爆产品运输资质:①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运输车辆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③运输人员:司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押运人员的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若采用第三方外包运输服务商,还应提供第三方运输服务商的以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供应商与其签署的承运合同。 |
| 三、 公示期限 |
| 公示期:3 天,自公示发布日起算(最后1日为节假日的顺延1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异议渠道向采购人反馈,超出公示有效期不接受异议。 |
| 四、 其他补充事宜 |
| / |
| 五、 异议渠道/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联系人:温凯凯 |
| 联系电话:139****5170 |
| 邮箱:wenkaikai@nast.****.cn |
| 采购单位地址:**** |
| 六、 监管部门 |
| 监管机构/部门联系人:马跃龙 |
| 联系电话:186****1862 |
| 邮箱:mayuelong@nast.****.cn |
| 监管机构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