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公告
| 项目 名称 |
**县干劲路办公大楼、医药综合大厦3处门面出租(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7月0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7月14日 |
||||
| 标的及评估 情况 |
1.标的1:位于**县干劲路174号****办公大楼101室1-5号门面及二楼仓库,建筑面积351.68㎡,为一楼5间临街门面及二楼整体仓库; 2.标的2:位于**县干劲中路93-95号医药综合大厦一楼101室,建筑面积269.23㎡,为一楼2间临街门面; 3.标的3:位于**县干劲中路107号医药综合大厦一楼104室,建筑面积26.68㎡,为一楼楼梯下杂货门面; 标的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24日,其他详见**大地德立房****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编号:湘大地德立房评字(2026)第Z124号)。 |
||||||
|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面积 (㎡) |
租金挂牌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承租押金 (万元) |
|
| 1 |
**县干劲路办公大楼101室1-5号门面及二楼仓库 |
1/6 |
155.04 |
72.6 |
12 |
30 |
|
| 2/6 |
196.64 |
||||||
| 2 |
**县干劲路医药综合大厦一楼101室 |
6/1 |
269.23 |
62.4 |
10 |
30 |
|
| 3 |
**县干劲路医药综合大厦一楼104室 |
8/1 |
26.68 |
2.8 |
0.5 |
1 |
|
| 标 的 概 况 |
出租期限 |
1-3年 |
|||||
| 租金及缴纳方式 |
1、租金不递增。 2、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后续租金须提前3个月交纳。 3、承租押金不计息,不抵租金。 |
||||||
| 出租 用途 |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妨碍市容、产生噪音及污染环境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活动的项目。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 |
||||||
| 出 租 方 情 况 |
基本 情况 |
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409781 |
|||||||
| 出租方 承诺 |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资产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资产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 内部 决策 |
董事会决议 |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资产出租采用加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www.****.com)依法进行网络竞租。 2、标的房屋为混合结构,用途为商业,以实物现状出租。****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产出租公告》进行披露,对标的质量、面积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承租方(竞价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实地了解出租标的的情况,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报名缴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放弃看样或放弃尽职调查的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该标的和全面接受了公告内容,竞价确认后不得对标的状况和公告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4、出租标的若实测面积不足,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果,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否认交易效力,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5、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7、温馨提示: ①请意向承租方在e交易网站(www.****.com)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承租方在e****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经济纠纷;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交易所网站(www.****.cn)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承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原则上应与意向承租方一致。标书代写 2、意向承租方(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承租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首年租金、承租押金一****交易所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805获取)。 7、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9、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擅自将租赁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包他人经营,不得擅自搭建临时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结构。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装修、加固、改造及进行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在报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费用由承租方自理且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承租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和治安、刑事等案件均由承租方全面承担责任。 12、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13、承租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交易中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价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 交易报名 |
时间:2026年7月07日09:00——2026年7月14日17:00止。 |
||||
| 报名 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金额: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17:00止,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价人成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价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人,该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人,但所有竞价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价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价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承租,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租赁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承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价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②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
||||
| 交易竞价 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延时竞价周期 |
90秒 |
|
| 自由 竞价 时间 |
标的1:2026年7月07日09:00——2026年7月15日9:30时; 标的2:2026年7月07日09:00——2026年7月15日10:00时; 标的3:2026年7月07日09:00——2026年7月15日10:30时。 |
||||
| 增价 幅度 |
标的1:2000元及其整数倍; 标的2:2000元及其整数倍; 标的3:200元及其整数倍。 |
||||
| 交易 服务费 |
1、****交易所按标的成交金额的2%收取承租方交易服务费; 2、****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黄经理 |
| 咨询电话 |
0735—****805 |
|
| 咨询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
|
| 踏勘联系人 |
李主任 152****9875 |
|
| 技术支持 |
0735-****805、****289082 |
|
| 发布媒体 |
****交易所****公司网站www.****.cn; 微信公众号:****交易所; ****交易中心网站czggzy.****.cn; 微信公众号:**市公共**交易。 |
|
| 组织方 |
**** 联系电话:0735-****459 本次出租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出租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 ****交易所 联系电话:0735-****80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出租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出租活动的主体责任。 |
||
| 监督方 |
**** 联系电话:0735-****459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的监督管理。 |
|
| 市场服务方 |
****交易中心 市场服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232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518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出租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交易所****公司
2026年7月7日
| 文档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