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名称:****门诊业务系统及PACS影像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范围:门诊业务系统及PACS影像系统升级改造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五年;
质保期限:同服务期限;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元
3.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门诊及影像系统前端功能升级。****工作站、PACS 影像系统由****统一承建,整套系统采用定制化底层架构、专属数据库及加密接口,软硬件深度绑定,具备技术独占性。其他第三方厂商无法获取系统底层代码、加密协议及数据交互规则,若强行接入改造,极易引发系统崩溃、数据错乱、信息泄露等重大风险,直接影响全院门诊正常诊疗秩序。同时,****熟悉系统整体架构、历史数据及运行逻辑,可保障升级改造无缝衔接、工期可控、售后运维持续稳定。
综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论证拟推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区农业路60号附2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刘岩 |
**市易和****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徐智媛 |
******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陈华 |
**铭巨****公司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04日至2026年07月1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7月04日至2026年07月10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华夏大道与金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3169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育新街18号(雅居美域小区临街方大咨询)
联系人:王鑫
联系方式:0371-****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