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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生态环境厅最新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最新调整落实情况,经研究,现就淘汰更新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初步测算,截至2026年7月3日9:00时,我市通过“**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含已发放补贴)已达到资金总额的75%,其中更新补贴资金预算已达上限。
按照资金总额控制,按“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受理申请,优先保障国三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的政策要求。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在“**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补贴金额发放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合理安排申请时间,一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申请。
请尚未申请淘汰补贴且符合条件的车主,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拆解及补贴申请手续,避免因资金用完无法享受补贴。
补贴申请相关疑问可致电0756-****915、0756-****916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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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