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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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体育馆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2: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修改为“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改造(必须包含结构加固)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改造(必须包含抗震加固)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具体以澄清修改后最终版招标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 09:15 未改变。 加急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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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板仓街9号**科技金融园B5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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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0727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中心) ****体育馆改造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2: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修改为“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原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改造(必须包含结构加固)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改造(必须包含抗震加固)施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4、具体以澄清修改后最终版招标文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 09:15 未改变。 加急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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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板仓街9号**科技金融园B5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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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0727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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