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26-06-30****拥有对**前海****公司(现更名为:**前海****公司)不良债权合计215,259,061.74元,拟对该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涉及资产位于**省**市,现予以公告。拟处置债权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债权资产情况
| 债务人 名称 | 截止2026年4月30日 (单位:元) | 担保方式 | |||
| 债权总额 | 本金 | 利息、罚息及违约金 | 仲裁费、保全费等 | ||
| **前海****公司 | 215,259,061.74 | 119,149,723.51 | 94,403,337.25 | 1,706,000.99 | 1.由******公司、仁东****公司和自然人霍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合利****公司以其持有**前海****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注:
1.上述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按已签署的合同协议计算,截止日为2026年4月30日,单位为元,表格中数据仅供参考。
2.上述债权尚未经生效诉讼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为依据计算的结果为准。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债权瑕疵状况
债权人已全面、充分披露了已知的债权瑕疵。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及其影响和后果,由投资人自行调查和判断。债权人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755-****016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755-****6068。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益田路6001号**金融大厦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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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