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委托****承担“****年处理10万吨固体废弃物(废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与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固体废弃物(废轮胎)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建设废旧轮胎热裂解生产线7条,年处理10万吨/年废旧轮胎,年产炭黑3.5万吨,原料油4.5万吨,钢丝1.1万吨,可燃气0.9万吨,配套建设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仓储用房、库房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胡杨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工业大道18号-426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2****1377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西河坝前街11****中心五层1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1891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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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