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园区****基地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区****园区****基地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工程(二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立恒****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
2.2 工程名称:**区****园区****基地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2.3 建设单位:**立恒****公司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区****园区****基地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专业分包工程(二次),主要包括高浓度调节池罐体保温、低浓度调节池罐体保温、高效防堵厌氧反应器塔体保温、SST菌种选择反应器塔体保温、好氧池罐体保温、高效防堵厌氧反应器旋梯及平台、好氧池旋梯及平台、污泥调理罐平台、污水管阀系统、沼气管阀系统、曝气管阀系统、管道保温、电控系统、电缆等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地点:**市**区境内
2.7 建设规模:120.0936万元
2.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9 招标类别:专业分包
2.10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1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投标人资质等要求:
3.2 资质: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 业绩:/。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标书代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 元
递交方式:第一类: √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 √ 纸质银行保函 √商业保函
第三类: √****银行、保险、担保等)
若采用第一类: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转账、网银等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标书代写
账户
户 名:**省优质采****公司
开户银行: ****公司**分行
账 号:302********969
此账号为本项目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项目专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7 月 3日起至 2026年 7 月 7日 17 时 30 分。
2 获取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套。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获取缴费回执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需将缴费回执单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具体操作流程为:找到报名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左侧“支付文件费”栏——上传“缴费回执”即可。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551- ****0631)。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 招标人:**立恒****公司 地 址:**市**区**路135****广场装饰材料馆1幢A10210-A10218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葛工 电 话:0561-****666 |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地 址:**市淮****中心A座10楼1001-1003室 邮 编:235000 联系人:冯萍 电 话:133****8689 |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