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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于2026年6月15日主持召开了 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村改造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 净月高新区虹桥村、靠边吴村**村改造项目 》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