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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生(统招)宣传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招生(统招)宣传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武****风景区**路188号**名邸A区2单元1层2室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玖仟元(¥13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 ****2026年招生(统招)宣传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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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响应磋商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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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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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响应磋商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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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响应磋商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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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昌超、徐明、徐大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20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月池路与天都路交叉口西120米中国通服(**)科技产业园一楼开标室,联系电话:0551-****035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6年招生(统招)宣传服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邮箱自行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382号
联系方式:0551-****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海恒社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路268****创业园1#C二层217室
联 系 人:王银雪、刘德坤、夏露超
联系方式:0551-****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