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河滨大道上游段库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结算审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江河滨大道上游段库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结算审计单位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以《**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黔造价协【2021】10号)文件取费标准,按送审金额的2.7‰为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乌江河滨大道上游段库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结算审计单位采购。
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档案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经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执行。
2)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特殊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7 月 6 日至2026年 7 月 8 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区****广场1栋2单元408号)。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9 日 14 点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广场1栋2单元4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 7 月 9 日 14 点 30 分(**时间)
地点:****(**市**区****广场1栋2单元4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大街南段
联系电话:182****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广场1栋2单元408号
联系方式:0851-****8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如霞、罗娟、刘燕
电 话:0851-****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