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职业技能示范培训的通知》(达人社发〔2025〕42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示范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管理局组织评审组,对纳入2025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示范培训计划并已完成培训任务的各项目承训机构开展了绩效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结果及结果应用说明
根据《**市2025年度市级职业技能示范培训项目绩效评估细则》,绩效评估总分100分,其中培训过程指标80分(对应培训补贴标准的80%),培训结果指标20分(对应培训补贴标准的20%)。综合得分即为补贴拨付比例(例如:得分97.5分,拨付培训补贴金额的97.5%)。各项目具体等分及补贴拨付比例如下:
| 培训项目 | 专业(工种) | 实施单位 | 责任单位 | 评估分数 | 补贴拨付比例 |
| 乡村建设工匠 培训示范班 | 乡村建设工匠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市就业服务 管理局 | 97.5 | 97.5% |
| 新能源汽车维修培训示范班 | 汽车维修工 | **区就业 服务管理局 | ****社会保障局 | 97.8 | 97.8% |
| 新型农机手 培训示范班 | 农机驾驶操作员 | ****中心 | ****中心 | 100 | 100% |
| “旧院黑鸡倌” 培训示范班 | 家畜(家禽)饲养员 | ****中心 | ****中心 | 100 | 100% |
| **肉丁面 培训示范班 | 中式面点师 | **县就业 服务管理局 | ****社会保障局 | 86.9 | 86.9% |
| “宕渠护工” 培训示范班 | 养老护理员 | **农民工 服务中心 | ****保障局 | 99.58 | 99.58% |
| “稻田+乡村**”培训示范班 | 水产品加工工 | **县就业 服务管理局 | ****社会保障局 | 79.2 | 79.2% |
| 低空经济民用 无人机驾驶员 培训示范班 | 无人机驾驶员 | 高新区 就保中心 | 高新区 人社分局 | 100 | 100% |
| “巴蜀重工” 培训示范班 | 焊工 | 东部经开区 ****中心 | 东部经开区 人社分局 | 90 | 90%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0日。
三、异议处理
承训机构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复核由市人社局组织评审组重新抽查原始材料,并出具终审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职建科
联系电话:0818-****228
联系地址:**市**区绥定大道1段60号(职业能力建设科)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现场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相关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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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