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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市**县胡吉吐莫镇胡吉吐莫村
联系方式:0459-****305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交通局家属楼对面)
联系方式:185****7678
主要标的:
| 1 | 维修费 | 1(份) | ¥8,640.00 | ¥8,640.00 | 一、维修技术规格要求 1. 所有维修作业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标准、行业维修规范及车辆原厂工艺执行,保证车辆安全运行、性能达标。 2. 坚持能修不修、更换必报批原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更换配件。 3. 所用油品、滤芯、配件规格型号与原车匹配,优先使用原厂件或合规同质件,严禁使用三无、劣质、翻新配件。 4. 维修后车辆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发动机、底盘、制动、转向、电路系统工况正常,无故障码、无异响、无跑偏。 5. 钣金喷漆修复平整、缝隙均匀,漆面无色差、流挂、脱落,防锈防水到位。 二、维修服务要求 1. 车辆进厂后及时检测、据实报价,明确项目、工时、配件费用及工期,增项维修必须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2. 维修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质,设备齐全、校验合格,规范施工。 3. 提供常规维修、应急抢修、简单道路救援服务,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转。 4. 全程建立维修台账,做到一车一档,配件来源、维修记录可追溯。 5. 换下旧件统一留存,交由甲方核对处置。 三、质量质保要求 1.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维修质保标准 2. 质保期内同一故障复发,免费返修、免费更换配件。 四、验收要求 1. 资料验收:核对维修清单、配件清单、竣工记录,项目与报价一致,无隐形增项。 2. 静态验收:车辆外观、内饰完好,无松动、渗漏、破损,灯光、电器、仪表功能正常。 3. 动态验收:启动顺畅、怠速稳定、行驶无异响、制动可靠、转向精准、无跑偏。 4. 所有维修项目自检合格、路试合格后方可交付,验收不合格须无条件整改至达标。 |
合同金额: 8,64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8月03日
履约地点:胡吉吐莫镇
采购方式:****超市
2026年07月03日
2026年07月03日
合同附件:
ff3f751d5406bfa4ae490d83cc3fe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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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