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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全域通5G-A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期)(****)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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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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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市全域通5G-A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期)****改革局以2604-420982-04-04-8842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3.02%贷款:76.98%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省**市**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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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人口密集和乡镇未覆盖地区建设5G 基站,在**市全境**200 座宏基站与200 座微基站,包括基础基座、高塔、强弱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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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3323.27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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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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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通信工程行业乙级资质或通信工程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资质(或新证: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7月1日至今),承揽过1个单项(或框架)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通信工程(含铁塔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承揽过1个单项(或框架)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通信工程(含铁塔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和1个单项(或框架)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通信工程(含铁塔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或具备相关(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相关(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附录一。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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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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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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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08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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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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