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岗湾街道片区二期工程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岗湾街道片区二期工程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9日
开标日期:2026年06月30日
**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岗湾街道片区二期工程2标段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商贸城临官山路办公楼;**市**区梅龙镇镇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贰万柒仟伍佰陆拾陆元壹角壹分(****7566.11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路与珍珠路****西**珠汽车城1-5幢306室;**省**市****广场2号楼6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壹万玖仟肆佰柒拾伍元伍角伍分(****9475.5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建设局
地址:**省**市**县岗湾街道文明路66号,**省**市**县庐城镇沙溪路128号洗塘新村3期(南大门)
联系人:戴主任
联系方式:0551-****51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层
项目负责人:何文政
联系电话:0551-****1305
公示期: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何文政,联系电话:0551-****130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0551-****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03日
**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岗湾街道片区二期工程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岗湾街道片区二期工程1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6ANNGZ5006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9日
开标日期:2026年06月30日
**县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岗湾街道片区二期工程1标段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石塘镇金桥街招商园三楼002室;**省**市越**凤**路300号环宇大厦24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捌佰肆拾陆万陆仟贰佰陆拾叁元叁角陆分(****6263.36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坞**街南巷4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捌佰肆拾陆万肆仟元整(****4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建设局
地址:**省**市**县岗湾街道文明路66号,**省**市**县庐城镇沙溪路128号洗塘新村3期(南大门)
联系人:戴主任
联系方式:0551-****51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层
项目负责人:何文政
联系电话:0551-****1305
公示期: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0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何文政,联系电话:0551-****130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0551-****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