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浔农业发〔2026〕15号)文件精神,****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方式,开展工厂化集中育秧,具体内容如下:
一、育秧要求
按每亩24盘/亩秧苗标准开展育秧工作,每盘秧苗采购成本5元(不含种子,种子由具体实施项目的主体承担),所育秧苗能供**机械插秧面积1000亩。
二、项目资金
项目总金额12万元(1000亩×120元/亩=120000元)。
三、时间要求
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
四、承担工厂化育秧项服务主体要求
(一)原则上****工厂化育秧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所提供的服务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
五、相关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业务范围与本次询价采购服务相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资质;
(二)三年内无重**全事故、诚信问题及违法记录(需提交书面声明);
(三)如有单位资料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三)育秧车间、育秧生产线、炼秧场地,以及相关配套设备情况简介及图片;
(四)报价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或同类项目业绩;
(五)响应文件材料一式六份,并自行密封,否则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报送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6年7月7日中午12:00加急标书代写
(二)递交或邮寄地点:****市**市**镇**北路14号****409室
(三)收件人:蒋伟朝,手机号码:0775-****373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八、成交单位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按照采购内容进行综合性评定,并从中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作为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在指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供应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九、业务咨询
咨询单位:****
电话:0775-****373
地址:****市**市**镇**北路14号****。
附件:报价函(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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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